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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4-11
绵阳市红十字会
关于招聘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基本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热爱红十字工作。
2、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聘用后能自行解决住所。
3、大专以上学历,擅长文秘、宣传、计算机、会计等工作。(有行政机关和财务工作经历优先)。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4月17日(节假日和双休日不报名)。
(二)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工作经历相关资料。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绵阳市红十字会综合科(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北路60号,交警直属二大队2楼),联系电话:0816—2210512。
三、考试考核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比50%
笔试。现场给材料写篇公文,笔试满分100,占比50%
四、体检
根据面试、笔试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考生总成绩排位并列的,以面试测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名次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确定聘用人选后,由绵阳市红十字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工资试用期间3300元/月;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绩效管理,酌情增加,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占单位的编制,一律实行临聘合同制管理,不具有国家正式职工身份,不办理借用或调动手续。
主办单位:绵阳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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