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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4-12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根据绵编发[2008]31号文件,绵阳市红十字会基本职能为:
(一)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二)开展备灾救灾的准备工作,兴建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对受害者救护和救助;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和服务工作,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
(三)组织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教育活动;
(四)参加艾滋病防治和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民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五)参与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和扶贫工作;
(六)负责海峡两岸的查人转信及有关人员的遣返和见证事务;
(七)与境内外红十字会和组织进行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援助。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绵阳市红十字会在省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己任,认真履行红十字会各项职责,在“三救”、“三献”、项目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红十字会为一级决算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48.5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8.5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8.5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34.93万元,医疗卫生2.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2万元。
截止2016年8月末我会固定资产总额71.0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红十字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红十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红十字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红十字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三献工作宣传、捐赠项目管理、应急避难场所及备灾仓库的管理及后期维护)。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绵阳市2017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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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绵阳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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